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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力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7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1日及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9)及《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1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59,64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13元/股、最低价为8.4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3.3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公告前 10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公司在前述相关期间内未实施回购股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65,1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成交最高价为 23.9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19.5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733,294.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5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65,1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成交最高价为 23.93元/股,最低价为 19.5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733,294.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豪美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26%,最高成交价为1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0元/股,成交总金额9,895,40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21.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26%,最高成交价为1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0元/股,成交总金额9,895,40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1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05.74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01.435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尔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月31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48,986股,占公司总股本317,952,508股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48元/股,最低价为57.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931,872.3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6月1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99.49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48,986股,占公司总股本317,952,508股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48元/股,最低价为57.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31,872.3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炬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 2023年 1月 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正在进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事项,因此 2023年 1月份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 1月30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7,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3,2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2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月 10日、2023年 1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 2023年 1月 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正在进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事项,因此 2023年 1月份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回盛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5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4月 29日、2022年 5月 5日、2022年 6月 1日、2022年 7月 2日、2022年 8月 1日、2022年 9月 1日、2022年 10月 10日、2022年 11月 1日、2022年 11月 17日、2022年 12月 1日及 2023年 1月 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7、2022-053、2022-062、2022-074、2022-079、2022-088、2022-103、2023-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389,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4%,最高成交价为 2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 50,021,393.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回盛转债”、代码“123132”)于2022年 6月 23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随回盛转债转股情况而实时变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4月 28日)前 5个交易日(4月 21日、4月 22日、4月 25日、4月 26日、4月 27日)公司股票累计2
成交量为 12,039,972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009,993股)。

(二)公司回购股份除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在收盘前半小时内回购成交86,900股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彩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4)。

2022年 3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2年 3月 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报告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 3月 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2年 3月 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2022年 4月 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2年 5月 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2年 6月 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2年 7月 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2022年 8月 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2年 9月 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年 10月 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2022年 11月 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2022年 12月 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2023年 1月 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2,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最高成交价为 12.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78,989,75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3月 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4,622,202股。公司在 2022年 3月 15日至 2022年 3月 21日实际回购 4,313,322股,支付金额 5,303.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因误操作超出了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3,655,551股),共计超出 657,771股,支付总金额为 837.1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万事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145,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最高成交价为 11.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08元/股,成交总金额 12,038,33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2月 2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797,38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449,34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德林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408%,回购的最高价为27.98元/股、最低价为26.4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2,204,67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6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418%,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58元/股、最低价为36.86元/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82元/股,最低价为26.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03,903.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科微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月31日,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2.18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4.21元/股,最低价为 40.70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72,751.81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3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5日和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1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608,698股的比例为2.18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21元/股,最低价为40.70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972,751.81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桐昆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月31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5,476,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14%,购买的最高价为18.00元/股、最低价为13.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84,352,039.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议案》等事项,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2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0股。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5,476,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14%,购买的最高价为18.00元/
股、最低价为13.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84,352,039.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爱普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月31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2.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584,235.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1)。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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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2.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584,235.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和顺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0,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 17.1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730,854.2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2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4)。

二、 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1
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0,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9元/股、最低价为17.1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730,854.2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汉商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成交的最高价为13.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1.4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9,999,173.66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

根据《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成交的最高价为 13.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11.4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9,999,173.66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南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布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受国际成品油市场运价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股价持续上涨且长期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有效回购交易时间较少。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皇马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基本情况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9日、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皇马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皇马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2-024),《皇马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2-058)。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1,299,988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19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6.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2.7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5,135,871.96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地素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日后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和 2022年 5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和《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 7月 26日,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24.39元/股(含)调整为 23.39元/股(含)。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2年 7月 19日和 2022年 8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地素时尚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地素时尚关于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6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82%,购买的最高价为 15.50元/股、最低价为 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0,179,938.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02,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37%,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5.7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4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35,446.36元(不含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亿嘉和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月,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7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41.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9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80,211,618.6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7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41.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9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80,211,618.6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上述回购行为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兴源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月31日,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8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440,591,727股的比例为0.15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50元/股,最低价为25.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00,117.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84,345股,占公司总股本440,591,727股的比例为0.15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50元/股,最低价为25.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00,117.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月31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94,074,067股的比例为0.42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8.01元/股,最低价为229.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51,328.6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和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和《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94,074,067股的比例为0.42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8.01元/股,最低价为229.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51,328.6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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